2014年7月8日星期二

自講一部份




效忠不效忠
全屬發噏風
冇鞋挽屐去
由你在夢中

萬歲爺的一紙「拔皮書」擲下便立即在金紫荊「施法屆」引起哄動、日前兩個撞師公會都有會員與一眾法師齊齊上街遊行示威、以沉默姿態表示抗議「拔皮書」所指法師是自講一部份違反歸本法。呢嗱、現在的問題是、點解當呢班大法師知到自己原來係自講一部份就會受寵若驚到這個田地呢?聽講原來係有段古嘅。

講人自講和高度自視是祖師爺爺給紫荊人的誠諾、然而將愛國與愛講混為一談所受歡迎嘅程度就不一樣。大法師今次之所以集體抗議、無非是要保護自己嘅利益。由於歸本法闡明容許金紫荊各級法壇兩成法師由非本土人士出任、但一句自講一部份就產生了一個十分嚴重嘅問題、如果不及時澄清嘅話、大法師們嘅飯碗恐怕隨時不保矣!要了解問題首先要搞清楚何謂自講一部份、以及所需要的條伴又是啥。所謂自講一部份即係講人自講其中一個環節、而講人嘅定義就係指必須在本城住滿七年而又擁有天朝國籍者、而目前金紫荊法壇聘用的大小法師除咗本地人之外還有一群洋人和一群洋籍人士。要求他們效忠歸本法絕無問題。要求他們在作法時同時顧及國家利益更加冇問題。但必須要搞清楚、大法師當然有義務要照顧國家利益、但天朝絕不是他們的國家、而且人家只不過是來打工、強迫他們效忠等同迫人家變節。所謂忠臣不事二主、假如你唔滿意咪炒佢魷魚囉、但無權迫人變節吖嘛!因此難怪有人認為朝廷今次這樣做、目的就是要將洋法師或持有外國國籍嘅法師通通驅逐出金紫荊法壇了!

回望大歸十六載以來、無上法師作法時曾經出現過與朝廷意見相左的情況。在過去無論無上法師在全城第一宗雙非仔「裝瘋猿」事件作法、抑或是在某些對金紫荊有較深遠影響的問題上作法、都出現與朝廷意見相左嘅情況。朝廷早就意識到若要使無上法壇嘅施法運作合乎國家利者嘅話、必先清除瘀血、決不可再讓那群被譽為有洋參而無紅參嘅大小法師繼續在各級法壇也文也武、否則在山高皇帝遠嘅形勢之下、聖旨就無法下達。因此萬歲爺早在幾年前就向紫荊人推薦「行企、勒法、施法」三拳合一方案。可惜嘅就係、唔講由自可、一講就禍咗之嘛!今次捲土重來、大有泰山壓頂之勢。問你點頂?

18 則留言:

  1. 域Sir ,就算唔拋出白皮書,基本法解決唔到嘅問題咪一樣要亞爺釋法,依家亞爺睇到班友愈來愈不聼話,愈攪愈亂,咪拋出白皮書示警,是要班友仔聴話,唔聴話執包袱冇得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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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實粉墨登場嘅一群人只是按照劇本演戲嘅戲子、真正與阿爺博奕嘅又係另一班人、而嗰班人都是富可敵國嘅大老闆、所以阿爺炒班戲子魷魚都冇有怕、因為還有大老闆繼續關照佢哋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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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以前港英對唔聽話的人可以驅逐出境,而今可以嗎?首先你要給他/她們一個罪名,另外本屬中國公民的是否將之調配偏疆.....
    其實若肯真正問責,不官官相護或官商勾結,犯起事不手軟的fire 呀兼冇哂長糧和酬金,可能的話最好做社會服務令,嚴重的梗要坐花廳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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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實紫荊城嘅反對派根本上是微不足道、所有問題都是出現在阿爺嘅班底、正所謂神係佢、鬼又係佢吖嘛!如果要大清洗豈不是等同大執粒?所以阿爺都係啞仔食黃蓮架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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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現在明白不明白的人口中都諗著民主,民主被濫用,甚至被掩飾暴行,我為民主感到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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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有些人認民自己所持嘅一套就是民主、不證同者就是不民主。目前紫荊城嘅大環境就係咁架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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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依家內地發表嘅文章,好似蠻求日報等等,雖說是半官方媒體,有代表性,不過唔需要太認真回應,皆因老編今日可以隨意噏,聽日可能雙規被中紀委立案調查,佢之前噏過嘅野,就會自然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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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對對對、喉舌有如牆頭草、一切順風而擺、即使老編換畫換到令人眼都花埋都冇所謂、喉舌只須要改改口風就掂過碌蔗架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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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域兄午安,

    獨攬大山頭
    得你兩頭遊
    利益之所在
    莫再問根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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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能者做阿頭
      次者做盲流
      八仙齊過海
      唯我食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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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唔怪得施法界反應咁大,原來係騰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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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歸本法」將班大法師給了無上地位和保護罩,特首也移動他們不了,他們也把自己當成人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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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大法師最厲害嘅地方就係無人能夠以法治佢哋、只要一有風吹草動就立即鬆人返祖家嘆世界、唔似得紫荊人咁走無可走吖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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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咁又講得通
    咁又講唔通
    律師都冇計
    都要打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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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撞師專撞窿
      唔通撞到通
      要贏必靠佢
      無錢勿按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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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剛剛看到雷鼎鳴教授的一篇文章,引述部分如下:

    「1996年9月9日《南華日報》有篇很有趣的報道。事緣當時香港共有49位英女皇御用大律師,他們及法官都曾宣誓向英女皇效忠,那麼在新政府接手後,他們及法官們需不需要重新宣誓,向新政府效忠?」

    「效忠女皇,比愛國更具體。假若女皇或她的親人犯法,法官可如何維持獨立?若只是要求法官愛國,法官秉公審案,就算得罪皇親國戚,也可推說是愛國之舉,捍衛國家總體利益之心可昭日月。香港的《基本法》只要求愛國,沒要求法官宣誓效忠中國共產黨或效忠習近平,層次比效忠女皇還寬鬆得多,怎麼愛國便與司法獨立有衝突?曾經宣誓過效忠女皇,而又認為愛國會干預司法獨立的法律或司法界人士是否有雙重標準?」

    http://lifestyle.etnet.com.hk/column/index.php/internationalaffairs/francislui/26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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