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1日星期五

法治已死



爾擒我放有緣機
余家法治太水皮
荒淫惡行得天佑
誅惡無力確堪悲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別多。怪事一、有一名特殊宿舍舍長被錄像機拍攝到與一名只得八歲智商女院友性交嘅過程、並且在受害人身上和衣服均發現染有該舍長精液、但最後戒律師卻認為受害人無法企出來作證、便以勝訴機會不大而撤消控罪。呢嗱、若以戒律師嘅邏輯來推算、謀殺案理應通通唔使審就放人至係。怪事二、某飛刀會東主涉嫌迷姦一名女顧客、但他否認強姦、卻承認交替非禮。判決師聲稱被告人品格良好、有生意人頭腦、以及不想判刑影響其事業為理由、輕判做三十日義工了事。難怪坊間質疑、假如受害者係戒律師或判決師嘅親人、仲會唔會咁輕易放生嗰兩壇淫蟲嘅呢、吓?!

罪惡城唔止係有正治冇道義、最近還榮登罪犯天堂寶座。在下不是戒律專家、不懂戒律條文、但我卻知到、人是要為自己所做過嘅事負責、否則社會必亂、公義無存。之但係、原來誘姦智商低嘅女性、而受害人又不能作證嘅話、罪犯就無須面對戒律制裁。原來一個被判決師認為有品格、有生意人頭腦嘅性侵罪犯、是可以做義工抵償姦淫罪責的。佢呀爺吖、身為戒律師、明明擁有足夠證據證明有人確實性侵犯八歲智商女士、居然以受害人不能作證就連告都慳番、難道戒律師認為一個八歲智商嘅人懂得性交是怎麼樣的一回事?既然受害人無能力作證、點解唔引用保護婦孺條例、以及利用「科學監證」去完成此案?身為判決師、將一名用下九流手段迷姦女性嘅罪犯評價為「有品格、有生意頭腦」究竟想點?依照當今形勢看來「不守法並不得同不尊重法律」嘅教條、已經在罪惡城發揚光大。搞成咁、到底是誰之過?


19 則留言:

  1. 域兄午安,
    唔~~~ 呢d迷就係香港法律界成日噏嘅法治公義囉,

    有佢講時冇你講
    戴頂假殼自封王
    無法無天今常見
    多少錯案屬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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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華娃兄你好、
      法律本身確實是公正的、但由人去執行、即使有差池也不出奇的。否則就唔須要有上訴機制咯!

      佢明我唔明
      大眾懵盛盛
      捉放皆隨意
      未知信幾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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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好嬲好嬲好嬲,公義何在?
    一句講晒,冇眼睇!
    等天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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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域Sir, 又多一首打油詩啦,好似進步咗。


    弱智如何能作供
    法官判案如白痴
    忍淚含冤有誰問
    人神共憤向天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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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Wai兄你好、
      所謂禮上往來、在下也回你一首。

      弱智雖然難作供
      但也無須棄前功
      無奈判頭發噏風
      街坊睇到面燶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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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っˆヮˆ)っ💘大家💚*¨*💜週未💛╠╣aΡpy💙。゚💕
    好友☁¨☆晚安♦・゚✬我回家★。゚☾你以乖乖瞓覺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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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行正、臘法、屎法三權分立,不過行正、臘法有乜行差踏錯,會被輿論讉責,司法覆核,而大法師就最高高在上,终生制,任何決定全霉都不得依牙鬆鋼,否則拉人封艇,真正的太上皇,冇皇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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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罪惡城「三拳」之中、只有「判決拳」能夠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因此只能說一句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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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不是替法官說話,但想指出一點,報章的言論斷章取義,理解不足,因有不少是英文審訊,導致銓譯有偏差!好多時,由於手頭証據未必足以將疑犯釘死,律政司唯有改為控以一些較易入罪的控罪。每一宗案件定罪,法官都會有詳盡解釋,太輕或太重,都好易被上訴庭推翻,所以,究竟是不是法治已死呢?我對此並不十分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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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從報章上的訊息,我的確感到法官判詞好有問題,比如過去的瘋三子其一,因要外國升學就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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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飛獵兄、閣下所講的、在下不敢否定。然而在幾十年公人生涯裡面、因工作關係須要接觸判頭嘅時間實在不少。在個人觀感上而言、很多令人不解嘅判決、問題並不在於人、而係與「有放錯、無殺錯」嘅制度有關。即使係證據確鑿、但控方在程序上有差池、利益就盡歸被告。何況判頭畢竟不是神、誰敢保證當絕對中沒有良莠不齊嘅情況?在下亦曾經見過一些不提證供起訴個案並非證據不足、而係受政治因素影響、結果被政棍反噬。幸好人證物證俱在而令對方知衰而退、但揸拂當局卻如鵪鶉般的事後不作澄清、以致大眾在不了解真相之下對執行人員有所誤判。不過在下也得承認、由於近日一些令人不解嘅判決出現而影響對法治嘅信心、希望是在下想錯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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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見過一個CASE,生果日報亂咁報,完全跟事實不符,肯定誤導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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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傳媒同樣也有良莠不齊、這點大眾心中有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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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越來越楓葉化,如今係香江人兒女,大學讀完,馬上回流或者南下,以回流為最,莫非這些"究官",瘋孽人也,海漂二十多年,最難明係司法,案例太多事非不分,黑白不辯,受害者反成罪人,動輒人權大法,法官者髮冠道具。殺人放火金腰戴,劏雞殺鴨罸到你身家都散埋。强艱更是輸多勝少,一句你點解唔盡力反抗,點解大脾唔會夾埋,再問受害人有冇快感,如此這般公開淫辱一番,奸者无罪,受害者無顔。好了,你好彩,赢了,官判奸者有為人士,入獄無益,判帶電子玩具,家中服刑。看看今天"糠趕"司法,西方炆煮法咯,恭喜晒,糠趕(加人趕怪鄭大班語)超加趕美,民主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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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實本城之所以亂過亂世佳人、一地起源於利益兩個字。依我睇、呢種趨勢很快就成為世界性風氣。總言之、有人食水太深就有人企出來反對、加上政棍從中煽動、事情就會被政治化、亦只有咁樣才能轉移大眾視線。所以政棍是為誰服務、大概唔使問阿貴都知啦!係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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